******有限公司受******医院委托,就******医院网络安全改造项目(项目编号:JXTC******81)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。竞争性磋商于2024年12月6日9:30时在******有限公司705室进行,经磋商小组评审和采购人确认,******有限公司,成交金额为******有限公司递交了弃标函,声称因资源限制无法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工作量和技术要求,参照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九条: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,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,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,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。”和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,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
特此公告!